潍水剑 | 公共空间不容自私自利
2022.08.12 10:43   阅读次数: 2.9万

公共空间不容自私自利

潍坊融媒评论员 刘福文

  据有关报道,8月10日晚,浙江温州一支广场舞队的大爷大妈为抢占商场门前的一片公共场地,竟合力将广场上的篮球架搬走,这让准备打球的孩子们傻了眼。11日,当事商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,广场舞队无权移动篮球架,他们将与对方进行沟通,“篮球架在移动时受到了损伤,具体何时修好还不清楚。”

  在当下的舆论场,爱跳广场舞的大妈和喜欢打篮球的年轻人是两个“水火不容”的群体,“广场舞”“篮球场”......新闻中的这几个关键词再次把这一话题推上风头浪尖。

  问题的实质是大妈们想跳舞的“私”,侵占了开放体育场地的“公”。这次让人感到尤为过分的是,为了跳舞,新闻中的大爷大妈们不仅是侵占了篮球场地,更为了一己之私破坏公共设施,没有基本的社会公德,漠视公共利益。

  小小的广场舞,反映的是实实在在的民生问题,如何既满足中老年人的娱乐需求,又不扰民,考验着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。广场舞作为一种群众文化活动,能起到社交娱乐和放松身心的功能,本身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。长期以来,社会各界总体上对广场舞也是理解、包容的,当然,前提是不侵扰他人。在公共空间,要想做到各项活动各乐其乐,就需要解出最大公约数,找到符合各方利益的平衡点。

  当今社会,人与人相处的基本原则不能在广场舞震天的音乐声中被淹没。作为市民,享受公共场合带来便利的同时,应该遵守规定,注意个人的行为边界。有关部门也要做好规划,提供更多公共健身场地,场地管理人员加强劝导,对于不文明行为坚决制止,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,广场舞和打篮球等活动才能“化干戈为玉帛”,实现和谐相处。


编辑:刘英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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